海南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公告
- 编辑:戴富华
- 来源:审计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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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摘要:为加快推进我司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现拟公开比选聘请律师事务对我司下属企业的万宁翡翠花园项目及屯昌中心商业广场项目(含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加快推进我司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现拟公开比选聘请律师事务对我司下属企业的万宁翡翠花园项目及屯昌中心商业广场项目(含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协助我司彻底理清万宁翡翠花园项目及屯昌中心商业广场项目(含项目公司)涉及的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企业控制权关系、产权关系等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两个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法治体检,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比选基本要求
(一)工作内容:为海南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的万宁翡翠花园项目及屯昌中心商业广场项目(含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为两个项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相关工作包括:
收集、审查、分析两个项目合作方万宁真情岛旅业有限公司及海南万福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相关法律文件、资料,对相关法律事实进行初步调查;
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资质,主要资产,债权债务,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仲裁纠纷,行政处罚及股权状况等情况的尽职调查。
参与因本次尽职调查而召开的各方沟通会议、中介机构协调会议等。
2.为两个项目进行法治体检,出具《法律分析报告》,相关工作包括:
审查项目相关合同订立阶段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审查项目相关合同履行情况;
参与因目标合同相关事宜而召开的各方沟通会议、中介机构协调会议等。
3.对审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工作包括:
对已经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服务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20万元,报价含各类相关服务费用、税费及中介机构业务人员的差旅食宿费。
(三)时间要求:中选机构应在收到正式中选通知2日内,派出项目小组进场开展工作,并根据有关工作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三、参加比选机构资质要求
(一)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人以及本次委派律师无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三)参选人具有向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提供3次以上该类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证明;
(四)参选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承接此项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内容
(一)参选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1.参加比选机构基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材料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的记录、且在提供该类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拟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
4.从事同类项目过往业绩介绍及评价;
5.拟签订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上述参选机构资格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
(二)书面报价单
比选报价单应大写填具报价,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独密封且盖骑缝章提交。
四、比选方法
(一) 采用一次书面报价、合理低价法进行比选;
(二)有2家(含)以上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机构参与即可进行比选,如只有一家则重新开展一轮或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三)确定评选基准价。汇总所有比选机构的有效报价并计算平均价,再对所有不高于平均价的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以二次平均的平均价作为本次评选的基准报价。
(四)进行评分。比选总报价分值为100分。符合资格条件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参选机构报价等于评选基准价时得满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百分之一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百分之一扣1分;
(五)确定候选人: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作为候选人,如比选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时,取报价低者为前一位候选人,如比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候选人的排序。
五、参选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不完整、不盖公章,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机构不具备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资格,均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可参加比选;
(二)参选机构提交的比选报价单,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如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未单独密封,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选机构提交书面报价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四)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出人员进场开展工作,不得无故放弃;
(五)原则上中选机构不能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客观因素后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我司同意;
(六)报价截止日两工作日前,如供应商对比选文件内容有疑议的,可电话咨询。对于不能够当场电话解答的,可将疑议内容扫描,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发至邮箱。
(七)项目服务期为60个工作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八)中选机构若不能按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我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比选的机构,请在2021年5月28日9:30召开比选会议前,将比选文件(参选机构资格证明文件和书面报价单)送至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5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5595749801 联系邮箱:757884962@qq.com
监督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8689909789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5楼
附件:报价单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