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遴选 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 编辑: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来源: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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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摘要: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招标人”、“买方”)诚招具有丰富的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海南旅投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服务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招标人”、“买方”)诚招具有丰富的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海南旅投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服务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二、主要内容
根据招标人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及要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审核相关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商务谈判,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主要为:
(一)研究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就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招标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三)审阅招标人与其他中介机构为发行公司债券签订的协议文件,根据进展需要参加招标人与其他各类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会、讨论会等并提供法律建议。
(四)审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合规性,包括审核相关申报文件、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五)审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是否满足。
(六)为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报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审批需要,就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法律意见或相关资料。
(九)提供债券发行期间的法律文件。
三、选聘数量
一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开标前、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投标人应有3家以上(含3家),招标人才能开标。
2、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
(二)评标
1、评标小组:招标方将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招标方公司内部成员组成。
2、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比较,并进行打分。
3、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分平均值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评标标准
详见《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
(四)授予合同
1、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者。
2、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或者招标方需求变更的情况,对“招标”中列明的需求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评标结束后,中标方与买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4、中标方应与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六、招标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元。
七、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00。
(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根据公司业务安排另行确定。
(三)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八、投标方式
(一)招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进行发放,投标人可通过向以下电子邮箱发送获取申请,电子邮箱地址如下:xingfuyu@hnti.group。投标人请于邮件标题写明:“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并于邮件正文注明“已获悉并接受《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将所有纸质文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给招标人。
(三)标书要求:投标文件准备一式一份,提交时须为密封状态,未密封的作为废标处理,于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四)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五)标书接收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898-66185028/邢先生,联系方式0898-66185026。
(六)请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前将所有文件递交,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标。
(七)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人述标环节。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并附清晰的目录、页码,否则视为废标。
(二)投标人应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开包装,分别放在封套中,加贴封条,按投标人须知中特别说明的格式封袋,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参选项目、参选单位名称,并写明日期。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八、投标方式”。
(四)比选文件应由参选单位专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五)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保密要求
参选单位勿将本项目中涉及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邮编:570000
联系人:何女士、邢先生
电话:0898-66185028,0898-66185026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二、主要内容
根据招标人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及要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审核相关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商务谈判,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主要为:
(一)研究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就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招标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三)审阅招标人与其他中介机构为发行公司债券签订的协议文件,根据进展需要参加招标人与其他各类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会、讨论会等并提供法律建议。
(四)审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合规性,包括审核相关申报文件、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五)审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是否满足。
(六)为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报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审批需要,就招标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法律意见或相关资料。
(九)提供债券发行期间的法律文件。
三、选聘数量
一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开标前、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投标人应有3家以上(含3家),招标人才能开标。
2、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
(二)评标
1、评标小组:招标方将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招标方公司内部成员组成。
2、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比较,并进行打分。
3、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分平均值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评标标准
详见《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
(四)授予合同
1、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者。
2、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或者招标方需求变更的情况,对“招标”中列明的需求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评标结束后,中标方与买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4、中标方应与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六、招标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元。
七、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00。
(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根据公司业务安排另行确定。
(三)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八、投标方式
(一)招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进行发放,投标人可通过向以下电子邮箱发送获取申请,电子邮箱地址如下:xingfuyu@hnti.group。投标人请于邮件标题写明:“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并于邮件正文注明“已获悉并接受《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将所有纸质文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给招标人。
(三)标书要求:投标文件准备一式一份,提交时须为密封状态,未密封的作为废标处理,于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四)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五)标书接收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898-66185028/邢先生,联系方式0898-66185026。
(六)请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前将所有文件递交,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标。
(七)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人述标环节。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并附清晰的目录、页码,否则视为废标。
(二)投标人应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开包装,分别放在封套中,加贴封条,按投标人须知中特别说明的格式封袋,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参选项目、参选单位名称,并写明日期。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八、投标方式”。
(四)比选文件应由参选单位专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五)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保密要求
参选单位勿将本项目中涉及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2层
邮编:570000
联系人:何女士、邢先生
电话:0898-66185028,0898-66185026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